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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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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作者:Hsueh 2025年4月16日 (星期三)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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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事件簡述

  多明尼加籍投手Ravelo Manzanillo(登錄名尼洛)於1992年效力兄弟象隊,出賽17場均為先發,留下7勝、6敗、防禦率2.86的成績、由於脾氣暴躁與場上表現落差過大等因素,球季末兄弟象隊以球團難以管理之理由而遭到開除。

  1993年2月,統一獅隊網羅尼洛,並於春訓期間抵台,而元老四球團在前一年統一艾波轉隊事件後,於10月28日召開專案會議達成互不吸收離隊洋將之「默契」,因而遭其他三支球隊及兩支新球隊抗議。統一獅隊領隊郭俊男堅持過去統一湯尼艾波,分別轉隊加入俊國隊味全隊,都簽發離隊同意書,中華職棒聯盟也都同意他們登錄為各該隊的正式球員,兄弟象隊也曾有布朗轉往味全隊紀錄,因此統一獅不再與兄弟象隊協調,領隊郭俊男表示此事沒有協調的必要,聯盟不能拒絕統一隊登錄尼洛為正式球員。

  而聯盟則稱四球團在統一艾波轉隊事件後達成的「默契」有會議紀錄作為根據,2月10日,中華職棒聯盟通過的規章中,廢除洋將管理的有關規定,洋將的轉隊也不需要原屬球隊的同意書,而原定登錄截止日期為9日,也因「尼洛事件」延後至13日,而五球團代表寫聯名信給統一隊領隊郭俊男,希望統一隊不要聘用尼洛,而郭俊男則認為這種事情不該用表決方式決定,堅決不同意,並稱其他球隊「只重茶餘飯後的默契,而不講規章」。

  2月23日,統一隊向聯盟提出抗議原統一隊湯尼俊國隊登錄)、艾勃味全隊登錄)都有同樣問題,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屠德言則表示,兩人狀態都是在前一年10月28日專案會議決議前發生,情況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3月1日,職棒臨時領隊會議中統一隊領隊郭俊男再提尼洛事件,但其他五隊仍堅持反對立場。最終統一隊領隊郭俊男決定放棄登錄尼洛,並將尼洛聘為教練協助球隊訓練。

  3月14日,統一隊領隊郭俊男表示如果俊國隊投手湯尼出場投球,統一隊將再向聯盟申請登錄尼洛郭俊男稱原所屬統一隊湯尼並無轉隊同意書就加入俊國隊,如果湯尼能上場比賽,同理尼洛也可以上場比賽,而聯盟競賽組長曾建銘則表示,聯盟以新球隊的隊員接受湯尼的登錄。而當天湯尼果真代表俊國隊出賽,15日統一隊領隊郭俊男隨即向聯盟再次提出登錄尼洛,但遭聯盟拒絕,秘書長屠德言表示,湯尼的登錄完全合法,當初也經過郭俊男親口答應轉到俊國熊隊,因此同意湯尼的登錄及出賽。

  5月30日,時報隊有意買下味全隊洋將勃朗合約,兩隊都認為可行,統一獅領隊郭俊男再次提出勃朗若以新規章轉隊,獅隊將重新登錄尼洛,應該也可適用新法,隔日(6月1日),時報隊認為若簽下勃朗將會遭到統一隊阻饒,可能會延誤尋找外籍球員時機,而決定放棄網羅勃朗

  9月9日,領隊會議於決議,刪除洋將轉隊需轉隊同意書規定,同時將洋將轉隊期限定為兩年,此即所謂的「尼洛條款」(亦稱旋轉門條款)。1996年尼洛來台效力於時報隊,最後仍舊因為管理問題、以及被懷疑涉及1996年職棒簽賭案而遭到球團解約。

  長年以來均有球團希望廢除「尼洛條款」此不合時宜的規定,但由於聯盟內部的雜聲,因此遲遲無法正式推行。直至2013年01月07日,中華職棒於年初首次的領隊會議上正式通過廢除尼洛條款、叛將條款、外籍球員薪資上限等規定,此一長年受到各界詬病的條款始終於走入歷史,日後各球團將可不需經由其他球團同意,可以逕行吸收接洽其他球團的離隊外籍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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